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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對投資性房地產進行后續(xù)計量,企業(yè)所得稅稅率為25% 資料一:2×20年1月1日,甲公司將一棟自用辦公樓對外出租,租期3年,年租金360萬元。當日,該辦公樓的原值為1200萬元,已計提折舊240萬元,未計提減值準備,公允價值為1500萬元。 資料二:2×20年12月31日,甲公司收到辦公樓租金360萬元,同時對其計提折舊120萬元。按照稅法規(guī)定,該辦公樓當年應計提折舊80萬元。 (1)根據資料一,編制甲公司將自用固定資產轉為對外出租的會計分錄。 (2)根據資料二,編制甲公司收到辦公樓租金、計提折舊的會計分錄。 (3)根據資料二,計算甲公司2×20年12月31日因該辦公樓確認的遞延所得稅資產或負債的金額,并編制相關的會計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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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1)
借:投資性房地產1200
累計折舊240
貸:固定資產1200
投資性房地產累計折舊240
(2)
收到租金:
借:銀行存款360
貸:其他業(yè)務收入360
計提折舊:
借:其他業(yè)務成本120
貸:投資性房地產累計折舊120
(3)該辦公樓的賬面價值=1200-240-120=840(萬元),計稅基礎=1200-240-80=880(萬元),資產的賬面價值小于計稅基礎,形成可抵扣暫時性差異,應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金額=(880-840)×25%=10(萬元)。
借:遞延所得稅資產10
貸:所得稅費用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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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05/09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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