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某企業(yè)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轉(zhuǎn)讓一項專利權(quán),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價款為15萬元,增值稅稅額為0.9萬元。該專利權(quán)初始入賬成本為40萬元,已累計攤銷15萬元,已計提減值準備4萬元。 會計分錄: 借: 貸:無形資產(chǎn)? ?4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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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銀行存款 15.9
累計攤銷 15
無形資產(chǎn)減值準備 4
資產(chǎn)處置損益(差額)
貸:無形資產(chǎn)? ?4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0.9
2022 04/27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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