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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適用增值稅稅率為13% (3)15日,甲公司委托丁公司銷售B商品100件,每件成本為0.7萬元,商品已經發(fā)出,合同約定,丁公司應按每件1萬元對外銷售。甲公司按商品售價的10%向丁公司支付手續(xù)費,手續(xù)費增值稅稅率6%。25日,丁公司銷售B商品50件,開出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售價為50萬元,增值稅稅額為6.5萬元,款項已收到。31日,甲公司收到丁公司代銷清單和手續(xù)費的專用發(fā)票,并根據代銷清單開具一張相同金額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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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委托代銷商品 70
貸:庫存商品 100*0.7=70
借:應收賬款 56.5
貸:主營業(yè)務收入 50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6.5
借:主營業(yè)務成本 50*0.7=35
貸:委托代銷商品 35
借:銀行存款 56.5-5-0.3=51.2
借:銷售費用 50*0.1=5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5*0.06=0.3
貸:應收賬款 56.5
2022 04/10 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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