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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員工在我司任職,自己又有個個體戶請問個稅匯算清繳,工資薪金和個人經(jīng)營所得會合并匯算清繳嗎?

84784955| 提問時間:2022 02/07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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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霞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初級會計師
你好 分別來做匯算。 個人經(jīng)營所得稅在次年3月底做匯算 按 應(yīng)納稅額= (年度收入總額-成本、費用 )X 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 2. 個人綜合所得的話 在次年 2019年度匯算應(yīng)退或應(yīng)補(bǔ)稅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捐贈)×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2019年已預(yù)繳稅額 這來計算
2022 02/07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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