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居民個人張某為獨生子女,父母均已年滿65周歲,其獨生子就讀于某小學。2019年張某收入及部分支出如下: (1)每月從單位領取,扣除社保費用和住房公積金后的工資10000元 (2)3月利用業(yè)余時間為某公司設計圖紙取得勞務報酬20000元。 (3)每月按首套住房貨款利率償還房貸5000元。 (4)10月份購買福利彩票中獎2萬元,直接捐給某貧困學生1萬元 要求: 1.計算2019年1月,2月,12月,張某取得的工資,應預扣預繳的個人所得稅額 2.計算張某取得的勞動報酬應預扣預繳的個人所得稅額 3.計算張某取得的2019年綜合所得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額 4.判斷張某是否需要辦理匯算清繳,匯算清繳的結(jié)果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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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您好,計算結(jié)果如下
1月預繳個稅(10000-1000-2000-1000-5000)*0.03=30
2月預繳個稅(10000*2-1000*2-2000*2-1000*2-5000*2)*0.03-30=30
1-11月累計預繳個稅(10000*11-1000*11-1000*11-2000*11-5000*11)=330
12月預繳個稅(10000*12-1000*12-1000*12-2000*12-5000*12)*0.03-330=30
2021 12/23 10:57
朱小慧老師
2021 12/23 10:59
勞務報酬預繳個稅=20000*(1-20%)*20%=3200
綜合所得應交個稅(10000*12+20000*0.8-1000*12-1000*12-2000*12-60000)*0.03=840
需要匯算清繳,退稅360+3200-840=2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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