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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15日,鑒于本年經(jīng)營業(yè)績較好,公司管理層決定對市場銷售部總監(jiān)厲陽兌現(xiàn)業(yè)績獎勵40萬元,2121年全年厲陽的工資薪金為20萬元,符合條件的專項扣除(三險一金)為2.16萬元,符合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子女教育及住房貸款利息)為2.4萬元,厲陽取得的業(yè)績獎勵按照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進行納稅申報,不并入綜合所得,關(guān)于年終獎發(fā)放額度有如下兩個方案: 方案一:年終獎發(fā)放業(yè)績獎勵14.4萬元,剩余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進行發(fā)放; 方案二:年終獎發(fā)放20萬元,剩余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進行發(fā)放 (1)方案一與方案二相比,節(jié)稅金額是(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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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12/19 16:30
朱立老師
2021 12/19 18:42
方案一
工資個稅=(20+40-14.4-6-2.16-2.4)*0.25-3.192=5.568
年終獎個稅=14.4*0.1-0.021=1.419
合計=5.568+1.419=6.987萬
方案二
工資個稅=(20+40-20-6-2.16-2.4)*0.2-1.692=4.196
年終獎個稅=20*0.2-0.141=3.859
合計=4.196+3.859=8.055
方案一與方案二相比,節(jié)稅金額是8.055-6.987=1.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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