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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定某居民甲個人納稅人為獨生子女,2020年交完社保和住房公積金后共取得稅前工資收入20萬元,勞務(wù)報酬1萬元,稿酬1萬元,2020年12月取得年終獎12萬。甲有兩個小孩且均由其扣除子女教育專項附加,甲的父母健在且均己年滿60歲。如何籌劃,使得甲的個稅負擔(dān)最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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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dāng)年度應(yīng)繳納個稅=(300000+20000*80%+10000*80%*70%-60000-2000*12-2000*12)*20%-16920=25800
2021 12/02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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