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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2019年1月1日外購一幢建筑物,入賬價值為1 000萬元,自購入當日起對外出租,年租金為40萬元,每年年初收取。甲公司采用公允價值模式對投資性房地產(chǎn)進行后續(xù)計量。 2019年12月31日,該建筑物的公允價值為1 040萬元; 2020年12月31日,該建筑物的公允價值為1 020萬元; 2021年1月1日,甲公司出售該建筑物,售價1 050萬。 不考慮所得稅等其他因素,甲公司處置該建筑物時影響損益的金額為(?。┤f元。 A.10   B.40   C.50   D.30 【答案】D 老師:不明白為什么租金收入不用算進去,就只算了售出時的收入與成本影響,但租金也剛好是年初呀

84785028| 提問時間:2021 08/23 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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冉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稅務師,中級會計師,初級會計師,上市公司全盤賬務核算及分析
你好,因為這個題目問的不是總的損益,是處置帶來的損益的
2021 08/23 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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