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甲公司2019年1月1日外購一幢建筑物,入賬價值為1 000萬元,自購入當日起對外出租,年租金為40萬元,每年年初收取。甲公司采用公允價值模式對投資性房地產(chǎn)進行后續(xù)計量。 2019年12月31日,該建筑物的公允價值為1 040萬元; 2020年12月31日,該建筑物的公允價值為1 020萬元; 2021年1月1日,甲公司出售該建筑物,售價1 050萬。 不考慮所得稅等其他因素,甲公司處置該建筑物時影響損益的金額為(?。┤f元。 A.10 B.40 C.50 D.30 【答案】D 老師:不明白為什么租金收入不用算進去,就只算了售出時的收入與成本影響,但租金也剛好是年初呀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你好,因為這個題目問的不是總的損益,是處置帶來的損益的
2021 08/23 21:04
閱讀 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