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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已解決

利害關系人在法院作出除權判決之前申報權利的,法院應通知其向法院出示票據(jù),并通知公示催告申請人查看該據(jù);如果該票據(jù)就是申請人申請公示催告的票據(jù),法院應“裁定終結公示催告程序”,并通知申請人和付款人。 請問如果利害關系人出示的票據(jù)與申請人申請公示催告的票據(jù)一致,法院裁定終結公示催告程序,申請人與利害關系人哪位有權要求銀行支付票款呢?

84785024| 提問時間:2021 07/05 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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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老師13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中級會計師,初級會計師
同學您好。如果利害關系人是善意且已付合理對價的正當持票人,則如果一致,由利害關系人享有完全的票據(jù)權利。滿意回答請結束并評價,給個五星,謝謝乖乖了。
2021 07/05 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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