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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三期時公司和員工解除勞動合同,公司應怎么賠償

84785012| 提問時間:2021 05/28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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樸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會計師
同學你好 懷孕三個月的嗎
2021 05/28 17:09
84785012
2021 05/28 17:10
老師,是的
84785012
2021 05/28 17:14
1,公司強行解除勞動合同孕三期的賠償是怎么賠的 2,員工選擇繼續(xù)上班,工資、和各項福利公司是不是不能減少,直到生完小孩一周歲才可以正常解除勞動合同 3,雙方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孕三期賠償,還有解除勞動合同那員工社保怎么辦,因為還沒有生產,如果停了社保,那員工就申請不了生育津貼
樸老師
2021 05/28 17:20
女職工在三期期間被強制解除勞動合同可以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進行賠償。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第四款,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guī)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guī)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qū)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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