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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出差,取得的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這個可以報銷么,還是必須要開發(fā)票的? 如果可以報銷,那這個可以抵扣增值稅么?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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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你好,①取得增值稅電子普通發(fā)票的,為發(fā)票上注明的稅額;
②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的,為按照下列公式計算進項稅額:
航空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價+燃油附加費)÷(1+9%)×9%
2020 12/07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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