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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重組特殊性稅務處理下,被分立企業(yè)未超過法定彌補期限的虧損額可按分立資產占全部資產的比例進行分配,由分立企業(yè)繼續(xù)彌補。老師這個怎么理解?能舉個例子嗎?

84785042| 提問時間:2020 10/05 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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鐘存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中級會計師,CMA,法律職業(yè)資格
同學你好 比如 甲企業(yè),分立為乙企業(yè)和丙企業(yè) 甲企業(yè)虧損100萬元,凈資產50萬元 乙企業(yè)分的凈資產30萬元,丙企業(yè)凈資產20萬元
2020 10/05 20:54
鐘存老師
2020 10/05 20:55
乙企業(yè)可以彌補虧損,=30/50*100*銀行同期利息
84785042
2020 10/05 22:28
好的 老師,解釋得很清楚,謝謝,給您五星級好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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