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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獨資企業(yè)和合伙企業(yè)對外投資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紅利,不并入企業(yè)的收入,而應單獨作為投資者個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應稅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問:如果合伙人是法人單位,那么,股息紅利是不是作為法人單位的投資收益,并入企業(yè)收入繳納企業(yè)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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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09/28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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