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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利益不是包括人身嗎,為什么人的身體不選為法律關系客體,人的身體和人身有什么區(qū)別

84785036| 提問時間:2020 06/18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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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盼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
同學,您好! 活人的 (整個)身體,不得視為法律上之“物”,不能作物權、債權和繼承權的客體,人的身體和人具有不可分離性,是人的一部分。 祝您學習愉快!
2020 06/18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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