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工程中標價300萬,2016年已經一次性開完給甲方,甲方已支付工程款270萬,剩余30萬今年要求甲方支付時,甲方要求重新開具一張30萬的發(fā)票給甲方,實際總共開票330萬,收到工程款300萬,請問最終往來不平,該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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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這個建議1要求原來開給業(yè)主方的發(fā)票紅沖30萬,再重開。2,如果業(yè)主不同意,建議本次開票只做稅金,稅金部分沖原來的收入。然后附工程結算報告,證明工程最終金額為300萬,然后讓業(yè)務部門打申請進行詳細說明,領導簽批作為入賬的依據(jù)。
2020 06/04 12:46
84785022
2020 06/04 12:53
第二個方法不太明白,還請老師講下具體分錄
牛老師
2020 06/04 13:03
分錄,借:主營業(yè)務收入,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牛老師
2020 06/04 13:03
金額就是30萬發(fā)票對應的稅金
牛老師
2020 06/04 13:04
主營業(yè)務收入也可以貸負數(shù)
84785022
2020 06/04 13:11
應該是這樣的吧,借:主營業(yè)務收入,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應收賬款_某某工程
牛老師
2020 06/04 14:42
前面掛了應收賬款,建議本次開票就把稅金沖收入就可以了,不增加和減少應收賬款
牛老師
2020 06/04 14:42
如果已經做賬增加了,就像你說的沖掉
84785022
2020 06/05 09:08
像您剛說的稅金沖收入?借貸方金額多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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