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中國公民黃某本年1-12月每月取得稅前工資、薪金收入10000元,8月取得 稅前勞務(wù)報酬收入24000元,10月取得稅前福利彩票中獎收人28000元。黃某本年專 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共計40000元。假設(shè)不考慮增值稅因素 要求:計算黃某本年的應(yīng)納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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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所得應(yīng)納稅所得額=10000*12-40000-60000+24000*(1-20%)=39200
綜合所得應(yīng)納稅額=39200*10%-2520=1400
2020 06/02 20:27
稅務(wù)師王老師
2020 06/02 20:28
偶然所得應(yīng)納稅額=28000*20%=5600
本年應(yīng)納個人所得稅=1400+5600=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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