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請教大家一個問題,我們是分包商,我們的勞務是清包工出去的,現(xiàn)在甲方要代付工人生活費,甲方指定了一個勞務公司簽合同,那么,甲方代付的工資部分,由誰來開票,甲方指定的勞務公司只是為了應付國家政策而指定的,不開票,和我們合作的勞務公司能給我們開票嗎?三流不一致,甲方代付工資,合同甲方指定一個勞務公司,實際上開票是我們合作的勞務公司?怎么處理賬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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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你好,那就是勞務公司開發(fā)票的,勞務公司開給甲方的,你們開給勞務公司,你們是不是處理反了
2020 06/01 17:52
84785039
2020 06/01 17:54
甲方代付工資,勞務給我們開票
樸老師
2020 06/01 18:05
那你這個就是你們分包出去了是吧,你收到發(fā)票做成本,開出去的是收入,
借銀存
貸主營業(yè)務收入貸銷項
借工程施工-勞務費用
貸銀行存款
84785039
2020 06/01 18:06
發(fā)票和合同簽的是2個單位
樸老師
2020 06/01 18:11
不是同一個單位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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