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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的哪些費用可以進項抵扣呢?是全部需要取得專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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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一般納稅人企業(yè)近期員工出差取得住宿費和改簽費退票費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旅客運輸費(專票、電子發(fā)票、 飛機電子客票行程單、火車票、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進項可以抵扣。住宿費是要專票的。
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其進項稅額允許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納稅人未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的,暫按照以下規(guī)定確定進項稅額:
1.取得增值稅電子普通發(fā)票的,為發(fā)票上注明的稅額;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的,為按照下列公式計算進項稅額:
航空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價+燃油附加費)÷(1+9%)×9%
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鐵路車票的,為按照下列公式計算的進項稅額:
鐵路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面金額÷(1+9%)×9%
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計算進項稅額: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面金額÷(1+3%)×3%
2020 04/13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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