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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通過經(jīng)營者傷害債權人利益的常用方法有( )。 A、不經(jīng)債權人的同意,投資于比債權人預期風險更高的新項目 B、不顧工人的健康和利益 C、不征得債權人同意而發(fā)行新債 D、沒有盡最大努力去實現(xiàn)企業(yè)財務管理目標

84785002| 提問時間:2020 03/05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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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AC 【答案解析】 股東為了自身利益有可能傷害債權人的利益,其常用的方式有:(1)股東不經(jīng)債權人的同意,投資于比債權人預期風險更高的新項目;(2)股東為了提高公司的利潤,不征得債權人的同意而發(fā)行新債,致使舊債券的價值下降,使舊債權人蒙受損失。 【該題針對“債權人的利益要求與協(xié)調(diào)”知識點進行考核】
2020 03/05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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