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甲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發(fā)生如下經(jīng)濟業(yè)務(wù):1:派采購員到異地釆購原材料,2019年8月24日委托開戶銀行匯款100000元到釆購地設(shè)立釆購專戶。2:2019年9月8日,釆購員交來從釆購地專戶付款購入材料的有關(guān)憑證,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原材料的價款為80000,增值稅稅額為10400元。3:2019年9月30日,收到開戶銀行的收款通知,該采購專戶中的結(jié)余款己轉(zhuǎn)回,請問以上的3項如何作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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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1. 借 其他貨幣資金 100000 貸 銀行存款100000
2.借 原材料 80000 應(yīng)交稅費-增值稅-進項 10400 貸其他貨幣資金 90400
3.借 銀行存款 6000 貸其他貨幣資金 6000
2019 12/07 16:00
84784997
2019 12/07 16:29
為何第三項是6000嗎
馬老師
2019 12/07 16:30
前面算錯了 應(yīng)該是9600元 100000-9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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