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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獨立核算分公司如何賬務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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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實行非獨立核算的單位稱為非獨立核算單位,又稱報賬單位,它本身沒有資本,其財產(chǎn)物資由上級單位撥付,也沒有獨立的銀行賬戶,其一切收入均存入上級單位賬戶,一切支出也由上級單位審核支付。
非獨立核算單位通常不設置會計機構,僅配備會計人員進行原始憑證的填制、審核、整理和匯總,以及實物明細賬的登記工作,不單獨編制預算和計算盈虧。
如果是在同一個區(qū)域的分公司,并入總公司核算即可。發(fā)票一般也就開據(jù)總公司的名稱即可。但是如果是跨省的分公司,需要分開來核算,發(fā)票抬頭必須為分公司。分公司在管理上是二級法人,即沒有獨立的法人資格。但是在稅法上是必須分開來的。在總公司所在的主管稅務局做分配表,每季度交到各個分公司所在地稅務局。
分公司和總公司在賬務上必須全部分開來做。所有的發(fā)票都是分公司的抬頭,科目設置與總公司一致。只是沒有實收資本。由總公司撥來的資金,做貸:其他應付款。所有的總分公司有聯(lián)系的是在企業(yè)所得稅匯算清繳時。需要在總公司匯算清繳后,出具分配單,再去分公司進行匯算清繳。分公司第一年不參與分配,第二年參與分配。
如果不是同一城市,那么分支機構則需要就地預繳企業(yè)所得稅的,需要總機構先在其當?shù)囟惥侄ǔ龇峙浔壤?然后交由分支機構在當?shù)貍浒?按其分配表交繳稅金會計分錄:
借:所得稅費用
貸: 應交稅費——企業(yè)所得稅
繳納時:
借:應交稅費——企業(yè)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2019 11/23 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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