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我們單位有員工代開稅務發(fā)票情況,代開的發(fā)票是裝卸費發(fā)票,次月申報個稅,因裝卸費屬于勞務報酬,按20%上個稅,這個員工由屬于企業(yè)自營員工,有工資薪金收入,申報個稅時,應該報2種個稅,但系統(tǒng)報不過去,提示企業(yè)員工不能有2種收入。請問如何解決?謝謝解答。

84784967| 提問時間:2019 10/02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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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詩晗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高級會計師
你好,同學 你員工,你只能是工資薪金申報 怎么可能同一個員工同時存在 兩種形式啊,不存在 的
2019 10/02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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