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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 餐飲企業(yè)印花稅按本月開票金額計算繳納?

84784999| 提問時間:2019 08/05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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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藤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稅務師
印花稅的計稅依據:   1.購銷合同的計稅依據為購銷金額。   2.加工承攬合同的計稅依據為加工承攬收入。   3.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的計稅依據為收取的費用。   4.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的計稅依據為承包金額。   5.財產租賃合同的計稅依據為租賃金額。   6.貨物運輸合同的計稅依據為運輸費用,但不包括裝卸費用。   7.倉儲保管合同的計稅依據為倉儲保管費用。   8.借款合同的計稅依據為借款金額。   9.財產保險合同的計稅依據為保險費收入。   10.技術合同的計稅依據為所載金額。   11.產權轉移書據的計稅依據為所載金額。   12.營業(yè)帳簿稅目中記載資金的帳簿的計稅依據為“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兩項合計金額。其他帳簿的計稅依據為應稅憑證件數。
2019 08/05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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