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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以舊換新 金銀首飾 增值稅,和消費稅,計稅依據(jù)不一樣嗎

84784999| 提問時間:2019 04/20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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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飛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稅務(wù)師,高級會計師考試(83分),中級會計師
你好! 是的,消費稅是差額計稅的
2019 04/20 16:08
蔣飛老師
2019 04/20 16:10
按實際收到的錢剔除增值稅后算消費稅的
84784999
2019 04/20 16:29
不是我不是這個意思,我意思增值稅是按差價嗎,消費稅按不喊增值稅的銷售額
84784999
2019 04/20 16:37
你好,我剛才看了視屏消費稅和增值稅都是按實在收的錢交稅
蔣飛老師
2019 04/20 17:07
《財政部國家稅務(wù)總局關(guān)于金銀首飾等貨物征收增值稅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6]74號)第一條規(guī)定,考慮到金銀首飾以舊換新業(yè)務(wù)的特殊情況,對金銀首飾以舊換新業(yè)務(wù),可以按銷售方實際收取的不含增值稅的全部價款征收增值稅。 依據(jù)上述規(guī)定,以舊換新銷售黃金首飾,企業(yè)可以按差額計算繳納增值稅。按實際收到的不含稅價計算增值稅、消費稅
84784999
2019 04/20 17:46
是的,就是這個意思,謝謝你哦
蔣飛老師
2019 04/20 17:47
您好,不客氣,祝您學習進步,工作順利,麻煩給個五星評價,老師回答您的問題將會更加用心,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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