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某服務企業(yè)一般納稅人,適用加計抵減政策,2019年6月,一般計稅項目銷項稅額為120萬元,進項稅額100萬元,上期留底稅額10萬元,上期結轉的加計抵減余額5萬元,本期進項稅額轉出30萬元;簡易計稅項目銷售額100萬元(不含稅價),征收率3%。該納稅人當期應如何計算繳納增值稅?請老師提供計算公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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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同時有一般計稅和簡易計稅的,分別核算
一般計稅 銷項120萬-進項100萬-留抵10萬-加計扣除5萬+進轉出30萬
簡易計稅 不含稅銷售100*3%
2019 04/14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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