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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財政部2019年第39號的規(guī)定,2019年4月1日前將實施原增值稅一般納稅發(fā)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或者進口貨物,原適用16%稅率的,稅率調整為13%;原適用10%稅率的,稅率調整為9%。 根據上述政策,屬于2019年4月1日之前的合同開具發(fā)票稅率是多少?是否有提前做未開票申報?

84784956| 提問時間:2019 03/30 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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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中級會計師,稅務師
你好,關鍵看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發(fā)生時間在4月1日之后就按照新稅率開具發(fā)票。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在4月1日之前的,可以申報未開票收入先納稅,后面按老稅率開票。
2019 03/30 08:53
84784956
2019 03/30 08:54
4月1日前的要去稅務先申報嗎
牛老師
2019 03/30 09:02
如果要開16%或10%的發(fā)票要先申報。申報填增值稅申報表的時候填寫就可以
牛老師
2019 03/30 09:02
不用專門去稅務局
牛老師
2019 03/30 09:03
如果簽了合同比如還未供貨,可以按新稅率開票
84784956
2019 03/30 09:16
牛老師
2019 03/30 09:59
嗯,麻煩給個五星好評,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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