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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按照現(xiàn)有的稅務政策,是不是2018年的年終獎最好在2018年發(fā)放?我們在2018年3月發(fā)2017年的某個同事的年終獎,其他人沒發(fā),如果現(xiàn)在12月發(fā)放其他人的年終獎,是否還享受一次性獎金的計稅方法?謝謝。

84785039| 提問時間:2018 12/11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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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艷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省會計領軍人才,中級會計師,中級經(jīng)濟師
1、是的 2、其他人還可以繼續(xù)享受這個政策的,一個人一年可以享受一次該政策。
2018 12/11 14:43
84785039
2018 12/11 14:53
老師,2018年的年終獎在2018年發(fā),是不是比在2019年發(fā)劃算?
張艷老師
2018 12/11 14:56
現(xiàn)在只能說,已知信息是到12月份還是可以使用全年一次性獎金的政策,至于明年是否還有這個政策,誰也不能肯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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