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我發(fā)年終獎,匯款用途就寫“年終獎金”嗎?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您好,是的,這個就是寫年終獎的
01/23 21:10
84784963
01/23 21:11
那,年終獎單獨計稅的話,申報個稅的時候,是不是要和工資薪酬分開申報!
劉艷紅老師
01/23 21:21
是的,這個是分開申報的
84784963
01/23 21:27
單獨計稅申報也是在次月申報嗎?還是在年終結(jié)束后申報?比如:我2025年1月分發(fā)年終獎20000,單獨計稅就是:20000*3%=600 ,實發(fā)是否就是20000-600=19400? 那什么時候申報呢?2025.02月呢?還是在2026年1月?
劉艷紅老師
01/23 21:31
這個是2025年1月申報就可以
84784963
01/23 21:36
問題是:1月份的15號申報日前還沒有計提年終獎,因為還沒有確定金額,15號后才確定并發(fā)放,那單獨計稅的年終獎在那個月要申報個稅?
劉艷紅老師
01/23 21:37
1月,確認了,更正1月的報表
84784963
01/23 21:39
一定要更正1月的個稅申報表嗎?個稅代扣代繳都完成了,不能再次月2月申報嗎?和工資薪酬一樣嗎?
劉艷紅老師
01/23 22:22
2月申報的是2025年1月的工資 ,你這個年終獎不是12月的嗎
84784963
01/23 22:50
年終獎的會計處理:如果企業(yè)在上一年度已經(jīng)做了預提處理,那么即使實際發(fā)放是在次年,也應當計入上一年度的會計和稅務處理中,這是遵循權責發(fā)生制原則。然而,如果企業(yè)沒有做預提處理,那么年終獎應當計入實際發(fā)放的年度,即遵循收付實現(xiàn)制原則。
現(xiàn)在我2024年沒有計提,我2025年1月確定金額后才直接發(fā)放,這樣不應該次月2月份申報嗎?如果一定要改1月個稅申報表算上年度的計提,那我24年的成本也要改正,利潤表也要改,還會出現(xiàn)利潤減少,所得稅要退稅,那豈不稅務要有查賬風險?!
難道不是這樣嗎?!
劉艷紅老師
01/23 23:35
你沒有計提,就相當于是2025年的獎金了,放在2月申報可以的,
閱讀 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