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好,我的問題是:我們公司是12月的工資,次年一月發(fā),個人所得稅也是次年一月申報,也就是提前繳稅,不是在發(fā)放所得次月十五日內(nèi)交稅。但是全年一次性獎金,打算1月發(fā),2月申報。像這種獎金按規(guī)定申報,工資提前報個稅,會有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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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您好,沒有問題的,看我們在個稅扣繳申報時歸屬期是哪個月,這就是哪個月的個稅收入
01/11 09:03
84785024
01/11 09:09
嗯嗯,我還想問計提的事:獎金1月發(fā),2月申報,也是跟工資1月發(fā),1月申報一樣,都在12月時計提嗎
琦禎異寶
01/11 09:12
您好,不是的,我們要計提在1月,稅務是要比對我們申報和賬套里的工資,2月申報時個稅扣繳端,這是所屬期1月
84785024
01/11 09:15
抱歉老師我不大懂,也就是12月工資1月發(fā)放,一月報個稅,這個計提的時間是在12月;獎金1月發(fā)放,2月申報,計提時間在1月份是嗎
琦禎異寶
01/11 09:16
您好,是的,我們計提在哪個月,和個稅申報系統(tǒng)里所屬期是要統(tǒng)一的
84785024
01/11 09:18
好的謝謝老師
琦禎異寶
01/11 09:19
?祝您 2025年愿你所想,皆你所愿! ?希望以上回復能幫助到您,感謝您給我一個五星好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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