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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行政復議在哪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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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行政復議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對行政行為不服,向行政機關或者其上級行政機關申請復議,要求改變或撤銷該行政行為的一種訴訟程序。以下是申請行政復議的具體流程:
1. 申請人應當在收到行政機關作出的行政行為書面通知之日起60日內,向作出該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或者其上級行政機關申請行政復議。
2. 申請人應當書面提出申請,說明申請的理由和事實,并提供與其申請有關的證明材料。
3. 行政機關應當在收到申請后5日內,將申請人的申請轉送復議機關。
4. 復議機關應當在收到申請后15日內作出復議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人、作出該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和有關單位。
5. 復議機關作出的復議決定是行政行為的最終決定,申請人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行政行為所屬的行政機關或者其上級行政機關不同,因此申請行政復議時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選擇正確的申請機關。
1. 申請人應當在收到行政機關作出的行政行為書面通知之日起60日內,向作出該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或者其上級行政機關申請行政復議。
2. 申請人應當書面提出申請,說明申請的理由和事實,并提供與其申請有關的證明材料。
3. 行政機關應當在收到申請后5日內,將申請人的申請轉送復議機關。
4. 復議機關應當在收到申請后15日內作出復議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人、作出該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和有關單位。
5. 復議機關作出的復議決定是行政行為的最終決定,申請人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行政行為所屬的行政機關或者其上級行政機關不同,因此申請行政復議時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選擇正確的申請機關。
2023-06-03 10: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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