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增值稅預繳稅款表5月1日就啟動了,而非6月1日!
國家稅務總局2016年第13號公告雖然強調公告自2016年6月1日起施行,但是增值稅預繳稅款表自營改增實施之日起就要啟用了。如果納稅人在5月1日之后建筑公司跨縣市提供建筑服務、房地產(chǎn)開發(fā)企業(yè)預售自行開發(fā)的房地產(chǎn)項目及納稅人出租與機構所在地不在同一縣(市)的不動產(chǎn)就要及時按照公告要求進行填報了,千萬不要以為是6月1日起才申報。
增值稅預繳稅款表實質是按次申報預繳,而不是按期申報,這一點每個納稅人一定要明確。
二、增值稅預繳稅款表銷售額的填列
根據(jù)公告要求,此次新啟用的增值稅預繳稅款表對于銷售額的填列要求與其他納稅申報表的填列是不一致的,此處的銷售額要求填寫建筑服務、銷售不動產(chǎn)、出租不動產(chǎn)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含稅),這一點與其他納稅申報表的填列有根本的區(qū)別,千萬不要在此犯錯誤。
【例】
A建筑公司系一般納稅人,跨縣去其他縣市提供建筑服務,A公司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100萬元,其中將20萬元分包給其他建筑公司。
【提示】根據(jù)新申報表要求,銷售額填列100萬元,扣除金額填寫20萬元,征收率為3%,預征金額為(100-20)*3%=2.4萬元。記住切莫將此處的銷售額和扣除金額換算為不含稅金額。
三、申報表的三增兩減
雖然此次增值稅申報表總體框架變化不大,但是仔細閱讀此次稅總13號公告,可以清楚看出申報表出現(xiàn)了三增兩減。《不動產(chǎn)分期抵扣計算表)》、《本期抵扣進項稅額結構明細表》和《增值稅預繳稅款表》是三個新增的,兩減是小規(guī)模納稅人之前需填的《稅額抵減情況表》6月征期不用再填了,一般納稅人之前要填的《部分產(chǎn)品銷售統(tǒng)計表》6月申報期不用再報送了。之前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已經(jīng)很難了,加之此次又新增了這么多新表,各位財務人真需要好好學習一下增值稅如何申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