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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稅實行先征后返,隨征的稅費是否同時退還?

2016-01-22 09:50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    我要糾錯 | 打印 | | |

問:增值稅、營業(yè)稅、消費稅實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辦法的,其隨征的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是否同時予以退(返)還?

答:根據(jù)《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營業(yè)稅、消費稅實行先征后返等辦法有關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5〕72號)規(guī)定:“經(jīng)研究,現(xiàn)對增值稅、營業(yè)稅、消費稅(以下簡稱‘三稅’)實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辦法有關的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政策問題明確如下:

對‘三稅’實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辦法的,除另有規(guī)定外,對隨‘三稅’附征的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一律不予退(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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