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國政府考慮對比特幣交易征稅
比特幣不僅容易受黑客攻擊,而且正在成為不法活動的溫床。征稅是政府加強比特幣監(jiān)管的有效手段嗎?
近來,多國政府開始研究如何對比特幣交易加以管控。外界認為,這與之前Mt.Gox公司申請破產保護分不開干系。
Mt.Gox破產是管理太弱還是黑客太強
總部設在東京的Mt.Gox是世界上最大的比特幣交易平臺,曾處理了全球80%的比特幣交易。Mt.Gox在2月28日向東京地方法院申請破產保護,并承認該公司由于黑客攻擊損失了價值5億美元的比特幣。公司律師稱,此次攻擊共造成用戶交易賬號中的約75萬比特幣,以及Mt.Gox自身持有的約10萬比特幣在一夜之間不翼而飛。按照當時比特幣交易價格,這些比特幣價值5.75億美元。
比特幣是一種基于P2P網絡(對等網絡)、去中心化支付的虛擬貨幣。近來比特幣交易正逐漸變成不法活動的溫床,從易受到黑客攻擊的交易平臺到利用虛擬貨幣洗錢、行賄或購買非法產品,比特幣交易越來越受到國際社會的關注。比特幣的價格在去年飆升,到目前為止總價值已超過70億美元。Mt.Gox公司并不是唯一的受害者,2011年MyBitcion公司因為黑客攻擊損失了15萬比特幣(約合8500多萬美元);2012年Bitcoinica公司損失了4萬多比特幣(約合2400多萬美元)。
Mt.Gox認為比特幣的基礎軟件存在安全漏洞,給黑客以可乘之機。但是比特幣的支持者們堅持認為比特幣本身是安全的,此次事件是Mt.Gox本身管理的問題,其無法應對新興貨幣急速增長的需要。
有觀點認為,對于此類案件頻發(fā),一味指責Mt.Gox公司似乎有失公平,金融機構經常成為黑客們的攻擊對象,僅靠個人或是一個公司的力量很難阻止。
如何對比特幣征稅
日本東京的比特幣交易所Mt.Gox的比特幣被盜,以及由此導致的Mt.Gox申請破產,提示政府相關部門必須對比特幣加強監(jiān)管,而征稅是將其納入政府監(jiān)管視線的最簡便的方法。
實際上,不管有沒有Mt.Gox事件,日本都似乎已經決定對比特幣交易展開管控。Mt.Gox的破產只不過加速了這一進程而已。現(xiàn)在的主要問題是日本政府決定如何監(jiān)管。就像讀賣新聞指出的那樣,如果將比特幣像商品那樣看待,那么有關比特幣的每一筆交易都會被征稅,就好像每天貨物的銷售、再銷售一樣。如果將比特幣看成貨幣,將不存在這個問題。但是日本政府似乎不打算將比特幣與真實貨幣同等對待。
依據法律,比特幣并不等同于現(xiàn)實貨幣,這就意味著征稅的可能,這樣一來比特幣將成為類似于黃金一樣的商品。但比特幣特有的不記名式交易給稅款的征收和計算都帶來了困難。“我們還沒有確定應該如何做,但是我們急需立法保護用戶的利益,而且將在財產稅的角度討論征稅的可能性。”自民黨IT部門主管平井拓也如是說。
近日,美國國內收入局稱,對比特幣及其他可自由兌換的虛擬貨幣應該像股票一樣征稅。
去年,美國民主黨參議員湯姆·卡珀主持了參議院的一個關于對比特幣征稅的聽證會。他在之后的一份聲明中說,雖然比特幣擁有很多支持者,但是在課稅問題上,需要國內收入局更多的指導。
美國國內收入局在解釋制定虛擬貨幣征稅規(guī)定時說,根據美國的法律,虛擬貨幣不能當做法定貨幣去確定某一交易是否會導致外匯損益。因此,可以確定比特幣不是金錢,不能像對待能產生外匯損益的貨幣那樣對待虛擬貨幣,而應將他們當作資本財產進行稅收管理。比如,適用于房地產交易的一般稅收規(guī)則都適用于對虛擬貨幣交易征稅。
對比特幣征稅存在兩種情況:一是當作普通收入征稅;二是當作財產征收資本利得稅,這要根據所處情況而定。作為投資買或賣比特幣,損益的計算比照股票,這樣基數(shù)、持有期、突發(fā)事件(財產銷售)都是非常明確的。
呼吁國際合作
日本并不打算憑一己之力對比特幣加以約束。日本副財長愛知治郎表示,如果要制定一個針對虛擬貨幣交易控管的可行性框架,日本需要與國際上的其他國家通力合作。愛知治郎認為這樣有利于彌補一些安全漏洞。整個框架需做到和諧統(tǒng)一,這不是一個國家能做到的。
美國聯(lián)邦儲備委員會主席詹尼特·耶倫稱,國會應該考慮對包括比特幣在內的虛擬貨幣的立法問題。此前,新加坡已經宣布對比特幣的征稅參照貨物和勞務稅(既不是貨幣也不是資本收益)。德國政府則表示,比特幣是一種在德國銀行業(yè)條例下的金融工具,被視為合法貨幣,并且可以用來繳稅和從事貿易活動。近日,據英國金融時報報道,英國對比特幣持支持態(tài)度并準備起草法案對比特幣交易進行征稅。
但包括俄羅斯和中國在內的許多國家都嚴格限制比特幣的使用。俄羅斯政府規(guī)定,任何將其作為平行貨幣使用的行為都是非法行為。
不過,即使在接納比特幣的國家,也存在一些質疑的聲音。日本著名電商老板、樂天株式會社的CEO三木谷浩史對政府監(jiān)管虛擬貨幣表達了謹慎的態(tài)度。“他們不應該就是否征稅草草地下結論,還是應該在前期多作調查并進行深入的討論。”近日,為保證納稅人正確納稅,美國國內收入局制定出了“比特幣納稅指南”。而經營著一個虛擬貨幣平臺的加州森尼維耳市律師威廉·劉易斯說,按照“比特幣納稅指南”繳納稅收,這對比特幣的礦工們是相當不利的,因為礦工們要清楚他們“挖礦”當天比特幣的公平市場價值,這就要求礦工們不得不回頭花費精力查看“挖礦”的歷史數(shù)據,從而占用大量的工作時間。
還有人指出,目前一些在線零售商是接受比特幣支付的,但對比特幣征稅會影響到對比特幣未來的估值,減緩比特幣作為一種可行貨幣在普通交易中發(fā)揮作用的步伐,進而影響到交易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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