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啟動“以地控稅、以稅節(jié)地”試點
近日,四川省地方稅務局、省國土資源廳聯合下發(fā)試點工作方案,在成都市郫縣、大邑縣和自貢市開展為期一年的“以地控稅、以稅節(jié)地”試點,通過構建多方信息共享平臺和機制,促進土地節(jié)約利用,提升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的動態(tài)精細管理能力。
所謂“以地控稅”,即地稅部門可以依托國土資源部門地理信息系統(tǒng),通過將宗地信息與稅人數據庫稅人進行關聯比對,查找漏征漏管或申報面積不實的應稅土地,從而提高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的征管質量。對于國土資源部門來說,通過對稅收信息的分析,則能夠及時掌握閑置、違法用地等土地管理所需信息,從而達到“以稅節(jié)地”的工作目標。“以前土地上的稅收征管都以納稅人為基本單位,一戶一戶地去收稅;以后將做到以地為單位,落實每一宗地的應稅信息和納稅人。”省國土廳地籍處負責人表示,以地控稅的核心在于稅務和國土部門合作的加深。“國土部門是土地行政管理的權威部門,其土地數據更為規(guī)范、準確,過去這些信息都是內部掌握,現在通過實現信息共享,可以幫助稅務部門找到每一塊土地的‘主人’,進一步改進土地稅收征管;另一方面,地稅部門也將及時將土地管理所需的涉稅信息提供給國土部門,幫助我們加強土地批后監(jiān)管。”
按照《方案》,四川省國土資源廳、省地稅局將聯合成立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試點地區(qū)的國土資源部門和地稅部門將相應成立領導機構,建立常態(tài)化的工作機制,構建共享信息平臺,定期召開聯席會議,研究處理試點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以地控稅為房產稅鋪路?
“以地控稅”最引人關注的無疑是:稅源管理系統(tǒng)一旦建立,下一步是否將結合房產稅征收?
日前,國家稅務總局財產行為稅司副司長周茵在江蘇調研時就曾提到,“以地控稅”有效提高了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的征管質量,應該推廣應用到房產交易和保有環(huán)節(jié),“特別是結合下一步的不動產登記制度,準確、及時掌握不同位置的土地價格,對房產保有環(huán)節(jié)的稅收征管工作會有很大幫助。”這被業(yè)界解讀為為房產稅鋪路。“稅源管理系統(tǒng)可以隨著引入信息的不同,應用于多種稅收管理。”西南財經大學財政稅務學院院長劉蓉介紹,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征管,是將宗地面積等基本信息引入到稅源管理系統(tǒng),未來也有可能將房地產交易價、租金價格等信息輸入系統(tǒng),以便可以應用于房產稅征管。“不過,從現在看來,‘以地控稅’和房產稅征收還并沒有直接關系,主要目的其實是為提高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征收的精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