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代扣個稅會有什么稅收風險
問:如果我們未代扣個稅,會有什么稅收風險?如果以前年度個稅未代扣,相應人員我們也無法再確認,那未代扣的個稅是否由我們承擔?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條 扣繳義務人應扣未扣、應收而不收稅款的,由稅務機關向納稅人追繳稅款,對扣繳義務人處應扣未扣、應收未收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根據以上稅收規(guī)定,未代扣代繳個稅,會以應扣未扣、應收未收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稅款由稅務局向納稅人追繳。
問:如果我們未代扣個稅,會有什么稅收風險?如果以前年度個稅未代扣,相應人員我們也無法再確認,那未代扣的個稅是否由我們承擔?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條 扣繳義務人應扣未扣、應收而不收稅款的,由稅務機關向納稅人追繳稅款,對扣繳義務人處應扣未扣、應收未收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根據以上稅收規(guī)定,未代扣代繳個稅,會以應扣未扣、應收未收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稅款由稅務局向納稅人追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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