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賣物品存在貨物免征增值稅,是否需到國稅部門審批
【問題】
我公司為拍賣行,近期拍賣物品中存在貨物免征增值稅,請問是否需要到國稅部門進行審批?
【答案】
不需要,但須攜相關資料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免稅備案手續(xù)。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明確部分增值稅優(yōu)惠政策審批事項取消后有關管理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38號)第一條第(二)款規(guī)定,拍賣行拍賣免稅貨物免征增值稅的審批工作程序取消,改為備案管理。同時文件第二條規(guī)定,納稅人應在享受稅收優(yōu)惠政策的頭一個納稅申報期內(nèi),將備案材料作為申報資料的一部分,一并提交主管稅務機關。每一個納稅期內(nèi),拍賣行發(fā)生拍賣免稅貨物業(yè)務,均應在辦理納稅申報時,向主管稅務機關履行免稅備案手續(xù)。
因此,貴公司不需要到國稅部門辦理審批手續(xù),但如發(fā)生拍賣免稅貨物業(yè)務,需在每個納稅期辦理納稅申報時,向主管稅務機關履行免稅備案手續(x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