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全額繳納印花稅,支付給運輸企業(yè)是否還繳納
1、我企業(yè)是食品生產企業(yè),請問我企業(yè)銷售貨物按全額繳納了印花稅,那么支付給運輸企業(yè)的運輸是否還繳納印花稅?
答:運費就按合同或者票據(jù)金額繳納印花稅。你銷售貨物應按銷售合同繳納印花稅。
2、銷售價已包含了運輸費,如果再按運輸費再繳納印花稅是否重復繳納印花稅。是否銷售價格應減去運輸?shù)馁M用來繳納印花稅? 購進的原材料是否繳納印花稅?
答:應按銷售合同記載的金額繳納印花稅,此時運輸費僅是組成貨物成本的一部分,不能扣除。購進的原材料應按銷售合同繳納印花稅。《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二條 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1.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2.產權轉移書據(jù);3.營業(yè)賬簿;4.權利、許可證照; 5.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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