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年會上給職工發(fā)一個黃金的獎杯(價值5萬),是否代扣個稅
答: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guī)定,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
因此,職工取得的黃金獎杯應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答: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guī)定,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
因此,職工取得的黃金獎杯應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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