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地方財政給予的稅收返還款,是否需交所得稅
【問題】
我們2019年繳納了2000萬的增值稅,現在收到地方財政給予的一部分稅收返還款,這個稅收返還是否需交所得稅?
【答案】
參考《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財政性資金 行政事業(yè)性收費 政府性基金有關企業(yè)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51號)規(guī)定,企業(yè)取得的各類財政性資金,除屬于國家投資和資金使用后要求歸還本金的以外,均應計入企業(yè)當年收入總額。前述所稱財政性資金,是指企業(yè)取得的來源于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的財政補助、補貼、貸款貼息,以及其他各類財政專項資金,包括直接減免的增值稅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種稅收,但不包括企業(yè)按規(guī)定取得的出口退稅款。
1.答疑全天候 2.團隊人員成長基金 3.會員資料 4.會員期刊
5.定制內訓 6.財稅新政直播解讀 7.網絡課程暢聽 立即成為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