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yè)自建設備進入試生產狀態(tài),沒有轉固,可以一次稅前扣除嗎
【問題】
企業(yè)自建的單價在500萬以下的設備在2018年11月進入試生產狀態(tài),沒有轉固,在2019年轉固,可以在2019年一次稅前扣除嗎?
【答案】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46號:固定資產購進時點按以下原則確認:以貨幣形式購進的固定資產,除采取分期付款或賒銷方式購進外,按發(fā)票開具時間確認;以分期付款或賒銷方式購進的固定資產,按固定資產到貨時間確認;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按竣工結算時間確認。
固定資產在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所屬年度一次性稅前扣除。企業(yè)根據自身生產經營核算需要,可自行選擇享受一次性稅前扣除政策。未選擇享受一次性稅前扣除政策的,以后年度不得再變更。
所以該企業(yè)自建的單價500萬以下的設備,應當在2018年一次稅前扣除。2018年沒有扣除的,不可以在2019年一次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