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法制辦24日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實施條例(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公開向社會征求意見。
征求意見稿對年初正式實施的預算法予以了細化,其中根據(jù)預算法的授權做出規(guī)定:財政部于每年6月15日前部署編制下一年度預算草案的具體事項;地方各級政府、各部門、各單位應當于每年6月30日前啟動下一年度預算草案編制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政府財政部門于每年6月30日前部署本行政區(qū)域編制下一年度預算草案的具體事項。
另外,關于地方政府舉借的債務,征求意見稿此次規(guī)定了市縣級政府舉借債務的方式,即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政府可以將舉借的債務轉貸給下級政府,并同時還對地方政府舉借債務的分類、償債責任及來源、風險預警等內容作了規(guī)定。
有關單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15年7月23日前,通過以下方式就該征求意見稿提出意見:
一、登錄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wǎng)(網(wǎng)址:http://www.chinalaw.gov.cn),通過網(wǎng)站首頁左側的《法規(guī)規(guī)章草案意見征集系統(tǒng)》,對征求意見稿提出意見。
二、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寄至:北京市2067信箱(郵政編碼:100035),并請在信封上注明“預算法實施條例修訂征求意見”字樣。
三、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將意見發(fā)送至:ystl@chinalaw.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