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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轉發(fā)《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種子(苗)種畜(禽)魚種(苗)和種用野生動植物種源2013年免稅進口計劃的通知》的通知

滬財稅[2013]36號

頒布時間:2013-06-19 11:29:31.000 發(fā)文單位:上海市財政局 上海市國家稅務局

各區(qū)縣財政局、稅務局,市財政監(jiān)督局,市稅務局各直屬分局:

  現將《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種子(苗)種畜(禽)魚種(苗)和種用野生動植物種源2013年免稅進口計劃的通知》(財關稅〔2013〕23號)轉發(fā)給你們,請按照執(zhí)行。

  上海市財政局

  上海市國家稅務局

  2013年6月19日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ny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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