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科目核算事業(yè)單位除應收票據(jù)、應收賬款、預付賬款以外的其他應收、暫付款項。包括:借出款、備用金、應向職工收取的各種墊付款項等。
2.發(fā)生其他各種應收款項時,借記本科目,貸記有關科目;收回各種款項時,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額為尚未結(jié)算的應收款項。
3.本科目應按其他應收款的項目和債務人設置明細賬。
責任編輯:文會計
1.本科目核算事業(yè)單位除應收票據(jù)、應收賬款、預付賬款以外的其他應收、暫付款項。包括:借出款、備用金、應向職工收取的各種墊付款項等。
2.發(fā)生其他各種應收款項時,借記本科目,貸記有關科目;收回各種款項時,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額為尚未結(jié)算的應收款項。
3.本科目應按其他應收款的項目和債務人設置明細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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