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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購置稅納稅申報表
填表日期:年 月 日 行業(yè)代碼: 注冊類型代碼:
納稅人名稱: 金額單位:元
《車輛購置稅納稅申報表》填表說明
1、本表由車輛購置稅納稅人(或代理人)在辦理納稅申報時填寫。
2、“納稅人名稱”欄,填寫車主名稱。
3、“納稅人證件名稱”欄,單位車輛填寫《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個人車輛填寫《居民身份證》或其他身份證明名稱。
4、“證件號碼”欄,填寫《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居民身份證》及其他身份證件的號碼。
5、“車輛類別”欄,在表中所列項目中劃√。
6、“生產(chǎn)企業(yè)名稱”欄,國產(chǎn)車輛填寫國內(nèi)生產(chǎn)企業(yè)名稱,進口車輛填寫國外生產(chǎn)企業(yè)名稱。
7、“廠牌型號”、“發(fā)動機號碼”、“車輛識別代號(車架號碼)”欄,分別填寫車輛整車出廠合格證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貨物進口證明書》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jiān)管車輛進(出)境領(銷)牌照通知書》或《沒收走私汽車、摩托車證明書》中注明的產(chǎn)品型號、車輛識別代號(VIN,車架號碼)。
8、“購置日期”欄,填寫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或有效憑證)上注明的日期。
9、 “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或有效憑證)價格”欄,填寫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或有效憑證)上注明的價費合計金額。
10、“免(減)稅條件”欄,按下列項目選擇字母填寫:A、外國駐華使館、領事館和國際組織駐華機構及其外交人員自用的車輛;B、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列入軍隊武器裝備訂貨計劃的車輛;C、設有固定裝置的非運輸車輛;D、在外留學人員(含港、澳) 回國服務的,購買的國產(chǎn)汽車;E、來華定居專家進口自用或境內(nèi)購置的汽車;F、其他免稅、減稅車輛。
11、下列欄次由進口自用車輛的納稅人填寫。
?。?)“關稅完稅價格”欄,填寫《海關關稅專用繳款書》中注明的關稅計稅價格。“關稅”欄,填寫《海關關稅專用繳款書》中注明的關稅稅額;
?。?) “消費稅”欄,填寫《海關代征消費稅專用繳款書》中注明的消費稅稅額。
12、“申報計稅價格”欄,分別按下列要求填寫:
?。?)境內(nèi)購置車輛,按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注明的價費合計金額÷(1+17%)填寫;
?。?)進口自用車輛,填寫計稅價格。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消費稅;
(3)自產(chǎn)、受贈、獲獎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車輛,按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或有效憑證)注明的價費合計金額÷(1+17%)填寫。
13、“計稅價格”欄,經(jīng)稅務機關輔導后填寫:
?。?)填寫最低計稅價格;
?。?)底盤發(fā)生更換的車輛,按主管稅務機關提供的最低計稅價格的70%填寫;
(3)免稅條件消失的車輛,自初次辦理納稅申報之日起,使用年限未滿10年的,按主管稅務機關提供的最低計稅價格每滿1年扣減10%填寫。未滿1年的按主管稅務機關提供的最低計稅價格填寫。使用年限10年(含)以上的,填寫0;
14、 “應納稅額”欄,計算公式如下:
?。?)計稅依據(jù)為申報計稅價格的,應納稅額=申報計稅價格欄×稅率;
(2)計稅依據(jù)為計稅價格的,應納稅額=計稅價格欄×稅率。
15、本表一式二份(一車一表),一份由納稅人留存;一份由主管稅務機關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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