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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時納稅人信息資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收集、調閱納稅人成立和開業(yè)的時間,合同、章程,行政組織結構和生產經營范圍、期間;各有關部門的批文,可行性研究報告、驗資報告及相關的個人資料等,并編制納稅人行政結構圖表。
2.收集、調閱納稅人會計制度、財務管理制度、資產管理辦法、人事福利制度、獎罰制度、董事會決議等各項生產、經營管理制度。
3.收集、調閱納稅人納稅申報表、財務報表、為納稅人出具的審計報告、完稅證(繳款書)、發(fā)貨票領、用、存月報表等日常檔案資料及各稅種項目分析表和財務指標分析表。
4.收集、調閱納稅人以往年度稅務審計工作底稿,了解納稅人以往年度的審計情況為本次審計提供借鑒。
5.收集、調閱統(tǒng)計、海關、工商、發(fā)改委、證監(jiān)會等有關部門公布的納稅人相關的財務信息資料。
6.收集國際互聯(lián)網(wǎng)上納稅人相關信息資料。
審計人員在了解被審計單位及其環(huán)境時,應首先了解被審計單位的行業(yè)狀況、法律環(huán)境及監(jiān)管環(huán)境、被審計單位的目標、戰(zhàn)略以及相關的經營風險、會計政策的選擇和運用、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等信息。在了解上述信息的基礎上,審計人員運用風險分析性測試的技術和方法對這些信息進行加工和整理,使之成為評估財務報表是否存在重大錯報的有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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