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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信息
根據《縣級以下黨政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暫行規(guī)定》和《國有企業(yè)及國有控股企業(yè)領導人員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暫行規(guī)定》以及《審計機關公布審計結果準則》的規(guī)定,公布經濟責任審計結果,是指審計機關向社會公眾公開審計機關實施的經濟責任審計事項的審計結果。審計機關向社會公布經濟責任審計結果,應當客觀公正、實事求是。
根據經濟責任審計的特點,審計機關可以通過下列形式公布經濟責任審計結果:
(1)廣播、電視。
?。?)報紙、雜志等出版物。
?。?)互聯(lián)網。
?。?)新聞發(fā)布會。
?。?)公報、公告。
(6)向被審計單位的職工公示。
(7)在一定范圍內進行通報(如有關部門或有關領導干部、領導人員的范圍內進行通報)。
?。?)其他形式。
審計機關向社會公布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必須經審計機關主要負責人批準;涉及重大事項的,應當報經本級人民政府同意。審計機關向社會公布經濟責任審計結果,應當在審計結果報告、審計意見書、審計決定書等審計結論性文書生效后進行。審計機關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應當依法保守國家秘密和被審計單位及相關單位的商業(yè)秘密,并充分考慮可能產生的社會影響。
審計機關公布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可以公布有關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報告、審計意見書、審計決定書等審計結論性文書或其所反映的內容,具體包括下述的一項或幾項:
?。?)實施審計工作的基本情況。
?。?)被審計的領導干部的職責范圍和所在單位、部門、地區(qū)財政收支、財務收支工作各項目標、任務的完成情況。
?。?)審計發(fā)現的被審計的領導干部及其所在單位、部門、地區(qū)違反國家財經法規(guī)和領導干部廉政規(guī)定的主要問題。
?。?)被審計的領導干部對審計發(fā)現的違反國家財經法規(guī)和廉政規(guī)定的問題應當負有的主管責任和直接責任。
?。?)對被審計的領導干部及其所在單位、部門、地區(qū)存在的違反國家財經法規(guī)問題的處理處罰意見和改進建議。
?。?)需要反映的其他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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