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政發(fā)[1998]71號
頒布時間:1998-08-19 00:00:00.000 發(fā)文單位:黑龍江省人民政府
各行政公署,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屬單位:
現(xiàn)將《國務院批轉公安部關于解決當前戶口管理工作中幾個突出問題意見的通知》(國發(fā)「1998」24號,以下簡稱《通知》轉發(fā)給你們,并結合我省實際提出以下意見,請一并貫徹執(zhí)行。
一、戶口管理政策的調整,關系到群眾的切身利益,各級政府要從密切政府與人民群眾的關系,維護社會穩(wěn)定的高度給予重視,加強領導,認真貫徹落實。各級公安機關要依據(jù)《通知》精神,認真研究,盡快制定調整有關政策,并結合“學東萊”活動,廣泛宣傳,讓廣大人民群眾了解有關戶口政策,主動接受人民群眾的監(jiān)督,切實解決好群眾反映強烈的戶口問題。
二、加強出生登記工作,落實好出生嬰兒隨父隨母自愿落戶的政策。對于1998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嬰兒,如要求隨父落戶的,均按《通知》精神執(zhí)行;對于1998年7月1日以前出生未落戶口或已隨母落戶,現(xiàn)要求將戶口遷至父親戶口所在地的兒童,各地要先調查摸底,待公安部制定下達具體實施辦法以后,再根據(jù)實際情況分期分批給予解決;對達到入學年齡及有其它特殊情況急需落戶的,可優(yōu)先給予解決。
三、調整有關戶口遷移政策,解決群眾的實際困難。各地要按照《通知》要求,根據(jù)本地實際情況,放寬“三投靠”落戶人員結婚年限,夫妻年齡等審批條件,對于55周歲以上老年人再婚申請投靠落戶的,應準予落戶。
四、要嚴格審批制度,認真審查有關證明材料,防止弄虛作假、冒名頂替等問題的發(fā)生。要嚴格執(zhí)行各項戶口登記制度,加強廉政建設,提高工作效率,落實好國家有關戶口政策,真正解決群眾的實際困難。
國務院批轉公安部關于解決當前戶口管理工作中幾個突出問題意見的通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