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guī)庫

關于印發(fā)《淄博市首席技師選拔管理辦法》的通知

淄政辦發(fā)[2005]49號

頒布時間:2005-08-19 00:00:00.000 發(fā)文單位:山東省淄博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各區(qū)縣人民政府,高新區(qū)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各大企業(yè),各高等院校:

  《淄博市首席技師選拔管理辦法》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fā)給你們,請結合各自實際,認真貫徹執(zhí)行。

  淄博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五年八月十九日

  淄博市首席技師選拔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樹立和落實科學人才觀,實施人才強市戰(zhàn)略,加快我市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提高技能人才的整體素質和社會地位,營造技能人才健康成長的良好社會環(huán)境,充分調動廣大技能勞動者學技術、比貢獻的積極性,更好地為我市加快經濟發(fā)展,實現“兩提前、一率先”的奮斗目標服務,根據《山東省首席技師選拔管理辦法》和《中共淄博市委、淄博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人才工作的意見》(淄發(fā)〔2004〕6號)等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淄博市首席技師,是指工人隊伍中具有高超技能水平、良好職業(yè)道德、豐富實踐經驗、貢獻比較突出,在全市本行業(yè)、領域中影響帶動作用大、得到業(yè)內廣泛認可的高技能人才。

  第三條 淄博市首席技師的選拔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充分考慮技術技能型、知識技能型、復合技能型高技能人才的不同特點和行業(yè)分布進行選拔產生。

  第四條 淄博市首席技師每兩年選拔一次,每次選拔50名左右,每屆管理期限為4年。

  第五條 淄博市首席技師選拔管理工作由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統(tǒng)一領導,領導小組辦公室協調市勞動保障局、人事局、經貿委、財政局、總工會等部門組成淄博市首席技師選拔管理工作辦公室,負責具體實施工作,辦公室設在市勞動保障局。

  第二章 選拔范圍和條件

  第六條 淄博市首席技師選拔范圍是,我市各級各類經濟社會組織中,具有技師以上職業(yè)資格證書(特別優(yōu)秀的可不受技師職業(yè)資格限制),在一線崗位上直接從事技術技能工作的人員。符合條件的自由職業(yè)者也可參加。

  第七條 淄博市首席技師的推薦選拔條件是:

  1、熱愛祖國,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遵紀守法,愛崗敬業(yè),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為所在單位和社會做出了較大貢獻,在同行中享有較高聲譽。

  2、個人職業(yè)技能在全省同行業(yè)中處于領先、全市同行業(yè)中處于拔尖水平。在近4年內獲得“淄博市有突出貢獻技師”、“淄博市技術能手”、“淄博市青年崗位能手”等以上稱號,或在省級一類以上技能大賽中取得前六名,在省級二類和市級一類技能大賽中取得前三名,在市級二類技能大賽中取得第一名的。

  3、刻苦鉆研技術,具有絕招絕技。創(chuàng)造了同行業(yè)中公認的先進操作法或技術創(chuàng)新,提高了勞動生產率。創(chuàng)造了全市同行業(yè)最高生產、銷售記錄。

  4、在技術上有發(fā)明創(chuàng)造或技術革新,并取得較大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在企業(yè)技術改造、引進高新技術中做出突出貢獻;在生產中能夠掌握關鍵技術,解決關鍵技術難題;能夠排除關鍵技術障礙、重大安全隱患、消除質量通病,對提升產品質量有較大貢獻。

  5、發(fā)揚團隊精神,傳絕技,帶高徒。所帶徒弟多人成為單位的技能骨干,在工作和各類技能競賽中取得優(yōu)異成績。

  第三章 選拔方法和程序

  第八條 淄博市首席技師推薦人選一般從區(qū)縣、高新區(qū)和部門、單位“首席技師”及其他成績特別突出的技師、高級技師中推薦,經公示后上報。

  推薦時需呈報以下材料:

  1、《淄博市首席技師申報表》;

  2、申報人先進事跡材料;

  3、申報人職業(yè)資格證書、主要技術成果、獲獎情況等證明材料。

  第九條 市首席技師選拔管理工作辦公室對各區(qū)縣、高新區(qū)、各單位報送的材料進行初審,組織專家成立評審委員會,對人選進行綜合評審,并進行必要的現場技能考查或組織技能操作答辯,提出人選名單,提交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第十條 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淄博市首席技師人選,經公示后報市政府命名,并頒發(fā)證書。

  第四章 待 遇

  第十一條 淄博市首席技師在管理期內,每人每月發(fā)給市政府津貼500元人民幣。首席技師政府津貼不得與其他政府津貼重復享受。

  第十二條 淄博市首席技師名單納入全市高層次人才庫,市里定期組織部分首席技師參加政治理論培訓、外出考察、業(yè)務咨詢、技術交流、休假等活動。

  第十三條 所在單位對首席技師可以參照企業(yè)經營者實行年薪制,其技術成果轉化所得收益,應按照一定比例分配給個人。

  第十四條 市里組織對高層次人才進行健康查體時,安排首席技師參加;所在單位每年安排首席技師10天的帶薪休假。

  第五章 管 理

  第十五條 充分發(fā)揮首席技師在企業(yè)、公共建設領域,生產、技術創(chuàng)新和企業(yè)管理中的積極作用。

  1、市勞動保障局組織首席技師承擔社會服務任務,參與重大生產建設項目咨詢,重大技術聯合攻關,推廣新技術、新工藝和先進操作法,開展同業(yè)技能交流,絕技、絕招展示等活動。承擔“老師帶徒”,進行技能人才培養(yǎng)。

  2、有關部門和所在單位要積極創(chuàng)造條件,有計劃地安排首席技師脫產學習、參觀考察和技術交流。

  3、首席技師在申報科研項目、新技術推廣、開發(fā)應用、技術革新時,有關部門和所在單位要優(yōu)先給予經費和其他方面的支持、服務。

  第十六條 首席技師實行動態(tài)管理。

  1、市勞動保障局建立首席技師檔案,對其實行年度考核評估報告制度。

  2、管理期內的首席技師,如遇到工作變動、受到處分或退休、離崗、死亡等情況,所在單位應及時報告市勞動保障局。

  3、管理期內不再從事技能或技術崗位工作的,或調往市外的,可繼續(xù)保留淄博市首席技師稱號,但不再享受有關待遇;在管理期內如有違法違紀行為或重大過失、受到處分者,經首席技師選拔管理工作辦公室批準,取消其首席技師稱號,停止相關待遇。如發(fā)現有弄虛作假,謊報業(yè)績,采取不正當手段騙取首席技師稱號的,除取消其稱號、停止相關待遇外,并追回已享受的有關待遇。

  4、淄博市首席技師在管理期內,被選拔為省級首席技師的,改按《山東省首席技師選拔管理辦法》管理。

  5、管理期滿后,符合條件的可繼續(xù)參與推薦選拔。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七條 本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由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回到頂部
折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