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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建立人事工作委員會的決定》的決定

頒布時間:1988-06-04 00:00:00.000 發(fā)文單位:上海市人大常委會

  (1988年6月4日上海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一次會議通過)

  上海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決定,將1983年7月6日上海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的《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建立人事工作委員會的決定》第二項改為:“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事工作委員會的主任、副主任、委員的人選,由常務委員會主任會議從市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中提名,常務委員會通過?!?/p>

  1988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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