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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國家稅務局轉發(fā)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納稅人通過中華國際科學交流基金會的公益救濟性捐贈稅前扣除問題的通知

津國稅所[2003]170號

頒布時間:2003-11-27 00:00:00.000 發(fā)文單位:天津市國家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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